拟议立法——2019 年停止滥用债务催收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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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anuzzaman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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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立法——2019 年停止滥用债务催收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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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院众议员伊曼纽尔·克利弗 (密苏里州民主党) 和弗伦奇·希尔 (阿肯色州共和党) 以及参议院参议员科里·布克 (新泽西州民主党) 和迈克·李 (犹他州共和党) 提出了《2019 年停止债务催收滥用法案》。这是该法案的第三次修订,此前曾于 2015 年 11 月和 2017 年 3 月提出。此前的两项法案均未通过委员会审议。

《制止滥用债务催收法案》将修订《公平债务催收行为法案》,将该法规的限制适用于联邦机构债务催收人员。目前,试图催收私人债务的实体必须遵守《公平债务催收行为法案》的相当严格的规定。与私营行业的情况一样,拟议的立法将要求联邦机构雇用的债务催收人员在上午 8 点至晚上 9 点之间致电债务人,并在联系后五天内将确认通知转发给债务人。除其他事项外,该提案还将禁止在债务人表示不希望被联系后与债务人联系。

除了将联邦机构债务追讨纳入《公平债务追讨法》之外,《停止滥 伯利兹电话营销名单 用债务追讨法》还禁止联邦机构债权人在债务发生后 90 天内向债务追讨人出售或转让债务。为此,该机构必须在采取此类行动前至少三次通知消费者 - 每次通知应在前一次通知后至少 30 天进行。

此外,任何欠联邦机构的债务的催收人员都被禁止收取与债务本金有关的任何利息、费用、收费或开支,除非所收取的金额:(1)合理的,(2)由债务催收人员和联邦机构之间的合同授权的,和(3)不超过债务催收人员所收取金额的 10%。

至于政府雇用的债务催收员,《停止滥用债务催收法案》将要求政府问责局对州和地方政府雇用第三方债务催收员的情况进行研究。尽管国会不能命令州政府机构遵守《公平债务催收法案》,但该法案似乎旨在揭示州政府机构债务催收实践。

简而言之,该法案将取消联邦机构对《公平债务追偿法》的豁免,使得联邦政府雇用的债务追讨人员与私营部门雇用的债务追讨人员遵守相同的标准。

特劳特曼·桑德斯的消费者金融服务诉讼业务将继续关注拟议的立法并提供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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